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本月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例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9月4日--9月8日)
根据我校实验室的风险等级(4级风险),请各学院参照《成都东软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组织对本学院的专业实验室进行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与管理、设施设备使用运行情况、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实验室安全范畴。
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统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快清零,无法及时解决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刘伟华老师处(liuweihua@nsu.edu.cn),由实验中心协调解决。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3年9月11日—9月15日)
1.实验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向分管校领导、各学院领导、实验室老师反馈检查结果及整改通知。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3年9月18日——9月22日)
各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整改通知完成整改,并邮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
四、复查通报
根据整改情况,实验实训中心将于9月26日组织复查并通报相关隐患整改情况。
各学院和实验室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本实验室安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成都东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