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实训中心将开展本学期第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4月1日--4月3日)
根据我校实验室的风险等级(4级),请各学院在清明节放假前组织对本学院的专业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使用运行、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实验室安全管理范畴。
各学院及实验室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统筹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尽快清零,无法及时解决的将相关情况报送至实验实训中心刘伟华老师处(liuweihua@nsu.edu.cn),由实验中心协调解决。
二、学校检查阶段(2024年4月10日—4月12日)
1.实验实训中心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学院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检查完毕后向分管校领导、各学院领导、实验室老师反馈检查结果及下达整改通知。
三、落实整改阶段(2024年4月19日前)
各实验室根据相关的整改通知完成整改,并邮件上报实验实训中心。
四、复查通报
根据整改情况,实验实训中心将于4月27日前组织复查并通报相关隐患整改情况,要求所有隐患清零,确保五一假期安全。
各学院和实验室要举一反三,总结经验,建立健全本实验室安全常态化自查自纠机制,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成都东软学院实验实训中心
2024年3月29日